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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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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 |
IMO关于桥楼值班报警BNWAS的最新规定
(1)关于驾驶室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安装要求 1)新增Reg.V/19-2.2.3条,要求从事国际航行船舶按下列要求安装BNWAS: ① 在2011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 ②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不迟于2012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③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不迟于2012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④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30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3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⑤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5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4 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该条还要求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的任何时候,驾驶室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均应保持运行。关于“第一次检验”的具体含义,参见MSC.1/Circ.1290通函的统一解释。 2)新增Reg.V/19-2.2.4条,要求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安装的BNWAS,主管机关可自行决定此后让其免于完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标准。 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旨在监视桥楼活动并发现由于操作者失去工作能力而可能导致的海上事故。该系统监视值班驾驶员(OOW)的意识,如由于任何原因而使OOW失去履行其职责的能力时,该系统将自动向船长或其他有能力的OOW报警。该系统是以系列标示和报警达到这一目的的,首先是向OOW提出警告,如果没有得到应答,则将向船长或另一位有能力的OOW报警。此外,BNWAS还可向OOW提供即时求助的呼叫措施。无论何时只要船首航向或航迹控制系统运行,BNWAS就应处于工作状态,但船长禁止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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